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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和打击犯罪矛盾吗?我们未来的消费记录会安全吗?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年05月16日
你好大家。这篇理解数字货币DC/EP如何做到匿名,同时还能打击犯罪。
话题来自于前一阵更新于隔壁财神的文章《数字货币来了》,先简单的前情提要一下。
4月底,我国央行的数字货币将在部分城市进行内测。咱们的这个数字项目叫DC/EP,DC是美国的漫画公司数字货币,EP是电子支付。连起来就是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。
DC/EP就是人民币现钞的数字化,它有最高法偿性,央行为此负责;它不需要银行账户;它能做到双离线支付,双方都不需要有网络;它能保护隐私,可以做到匿名支付,不会留下消费记录,还有利于打击犯罪。。
很多人就有这个问题:都匿名了怎么打击犯罪。匿名不正是犯罪分子希望的吗?为此他们还会特意使用不连号的小面额的旧纸币(业务熟练啊)。还有,比特币目前可以小范围流通就是因为大量的犯罪活动,就因为匿名这个特征,他们更容易的逃避犯罪了。
这篇文章,我试着回答这个问题。
说是“试着”,是因为很可能这并不是确切答案。第一,我并不是数字货币领域专家,可能会出错,或不够严谨;第二,DC/EP目前只是小范围内测,后面可能会有变动。
您就看个思路。
开宗明义: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,而我们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中心化的。
说是匿名,但其实是记录在央行手里了。只不过,在绝大部分情况中,对绝大部分人,功能上看那就是匿名的。匿名是相对于商家,银行和支付设备的。但央行是有这些支付记录。“凡人凡事”无权查看。
也就是说,银行没权利,公安局应该也没权利,应该说他们没有密匙。我理解是,除非法院开出了传票,有重特大案件需要央行配合,才能查询。案件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行。
第一是因为查询有成本;
第二是因为轻易可以查到就失去了匿名特性,形同虚设,名存实亡,信任度就会降低,是对自己的一种破坏性榨取。
所以,实际上这些规则和技术是保护了一般人,但又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做到打击“敌人”。
相比你用支付宝,银行系统的货币,要查记录就容易的多。
听说前一阵脱口秀演员池子的事了吧,中信银行就非法透露了池子的个人信息,说明这有多容易,处于基层的银行内部员工就办了。都不用你是公安机关这样的执法部门,你是大客户就行。
相似的例子,比如微信群。
前一阵疫情正凶,各种谣言满天飞,作为谣言集散地的家庭群,我想你是知道的。我提醒我妈不要瞎发,特别是不要往人多的群里发,家庭群十几个人您过过瘾就得了。
我刚提醒完我妈,我一个亲戚,是个老太太,微信就禁止登陆了。果不其然,她在好几个百人以上规模的群里发了大量的谣言信息。这就是危险等级到了,您够格了,影响到更多人了,才能被重点关注起来。
总体而言,我觉得这东西挺好。别内测了,赶紧公测吧。